各部门、各会员:
为做好商会(同乡会)(以下简称本会)的公益慈善事务,将会员的爱心捐赠用到实处,增强决策公开透明性和公正有效性,向会员负责。经研究,决定成立深圳市梅县商会(同乡会)公益慈善委员会,其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如下:
一、成员名单
主 任:肖汉明(常务副会长) 深圳市标特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副主任:陈进兴(副 会 长) 欧德堡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
成 员:黄慧娟(常务副会长) 深圳市诚信佳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美莲(常务副会长) 深圳市新西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万银英(常务副会长) 广州市天基权易康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何柏俊(副秘书长) 深圳市四三草堂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曾小明(法律顾问) 广东博商律师事务所律师
二、工作职责
1、负责公益慈善基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
2、负责公益慈善事务的具体工作,保障捐赠善款的使用符合本会捐赠会员的意愿和基金的公益慈善目的;
3、负责相关公益慈善项目的选取和方案的撰写、实施、落实工作;
4、负责公益慈善事务的经费开支使用、编制和经费收支财务预、决算;
5、负责跟踪反馈公益慈善项目实施的进展情况和最终执行完成情况,并向理事会作工作汇报。
深圳市梅县商会(同乡会)
二0一三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