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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名人
叶剑英元帅
来源:梅州日报  发布时间:2013/11/5  阅读次数:134

(图片来源:梅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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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剑英,字沧白。1897年4月28日生于广东省梅县雁洋堡

  1917年入云南讲武堂学习,毕业后追随孙中山投身民主革命。

  1927年蒋介石发动反革命政变后,曾通电反蒋,随即奔赴武汉任国民革命军第四军参谋长。同年7月秘密加入中国共产党,为发动南昌起义做了重要工作。随后又与张太雷、叶挺等领导了广州起义,任起义队伍副总指挥。1928年赴苏联入莫斯科东方劳动者共产主义大学特别班学习。1931年进入中央革命根据地,历任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委员兼总参谋部部长、中国工农红军学校校长等职,参与指挥第二、第三、第四次反“围剿”战役。

  1934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第一方面军的长征,任中央军委第一纵队司令员。

  1935年调任三军团参谋长,后任红军前敌总指挥部参谋长,曾及时地向党中央领导机关报告了第四方面军领导人张国焘企图危害党中央的阴谋,为党立了大功。西安事变发生后,协助周恩来同蒋介石谈判,促成了事变的和平解决和国共两党的再度合作。抗战爆发后,任改编后的国民革命军第八路军参谋长。

  1941年任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参谋长,协助毛泽东、朱德指挥对日作战。

  1945年在中共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当选为中央委员。抗日战争胜利后,参加中共代表团,赴重庆同国民党政府代表进行停战谈判,出席政治协商会议。

  1946年任北平军调处执行部中共代表。

  1947年返回延安后,历任中共中央后方委员会书记、军委副总参谋长、中国人民解放军参谋长,参与领导全国范围的人民解放战争。

  1948年12月,任北平市市长兼军管会主任、北平市军管会物资接管委员会主任。

  1949年1月,任北平联合办事处主任,为接管北平做了大量工作。同年参加中共代表团,同南京国民党政府代表团进行和平谈判。后任中共中央华南分局第一书记、广东军区司令员兼政治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历任中央人民政府委员、广东省人民政府主席、中央人民政府革命军事委员会副主席、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装力量监察部部长等职。

  1955年被授予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军衔。

  1966年任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军委副主席兼秘书长,主持中央军委日常工作,在中共八届十一中全会上当选为中央政治局委员。

  1975年任国防部长。

  在1976年10月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的斗争中,起了决定性的作用。随后又排除阻力,坚决主张请邓小平、陈云等人担任党和国家的领导工作,主张为“天安门事件”彻底平反。

  1977年在中共第十一届一中全会上当选为中共中央副主席、中央军委副主席。

  1978年当选为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

  1983年因年迈辞去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长职务。

  1986年10月22日在北京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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